关于开展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0次
关于开展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调研的通知
冀教职成处函〔2020〕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院校开展复核及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9〕61号),进一步推进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促进职业院校明确工作目标、排查问题、立诊立改,经研究拟于2020年5-6月组织分组专家赴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等23所职业院校开展诊改工作调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院校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等23所高职院校。
二、调研任务
1.学校诊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学校贯彻落实诊改文件精神建立诊改制度和机制情况;学校调整优化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情况;学校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情况;学校准备接受复核情况等。
2.国家教学标准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落实情况。
3.《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4.学校学生实习安排和管理情况。
5.专业设置及结构优化调整情况。
6.骨干专业及专业群建设情况。
7.“双师”结构教师教学团队建设情况。
8.其他,如学校课程思政改革、深化三教改革等情况。
三、调研方式
1.听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介绍学校诊改工作、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与管理等上述各方面情况。
2.看现场。通过座谈、访谈等方式,了解诊改实施、智能校园建设等情况。
3.提建议。结合现场调研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调研程序
1.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2.根据需要,可开展现场查诊;
3.召开座谈会;
4.专家组内部交流、研讨、汇总,形成调研意见;
5.向学校陈述调研意见,并进行互动;
6.总结调研工作,提出改进建议,报省高职诊改专委会秘书处。
五、相关要求
1.各调研组由组长协调,联系组员和相关学校,确定本组的具体调研时间,每校调研时间建议为0.5-1天。每组有3人可同时出行即可开展调研,调研时间主要遵从组长时间方便。各组调研专家通讯方式将由省高职诊改专委会秘书处发至各位邮箱。各调研组需指定1名工作人员将联系方式告知省高职诊改专委会秘书处。
2.各调研组调研时间,暂定于5月底至6月中旬,并于6月30日前提交调研报告(疫情结束后再具体通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报告内容应包括:学校诊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学校贯彻落实诊改文件精神建立诊改制度和机制情况;学校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做好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学校推进诊改工作中的亮点、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还应提交《河北省2020年高职诊改检查调研打分表》以及对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诊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所有材料电子版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传至邮箱:hbzgzwh@163.com。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研组调研工作,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客观反映工作现状。各调研组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保持优良工作作风,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张淑艳:0311-83930866
附件:1.诊改调研院校分组安排
2.诊改调研专家名单(略)
3.河北省2020年高职诊改调研打分表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20年2月18 日